图:学者士尔
《两界书》开篇讲到:“世有两界:天界地界,时界空界;阴界阳界,明界暗界;物界意界,实界虚界;生界死界,灵界肉界;喜界悲界,善界恶界;神界凡界,本界异界……
两界迭迭,依稀对应;有界无界,化异辅成。
芸芸众生,魑魅魍魉;往来遊走,昼夜未停。
这体现了士尔的核心哲学理念—“界”。
士尔认为,“界”的本义是对空间的範畴、阈值、限度等的“界定”,蕴涵了多与少、大与小、有限与无限等基本涵义,在中国儒释道及古希腊、希伯来哲学中,“界”还是认知世界的一种基本範畴、逻辑起点和逻辑方法。
《周易》中的阳爻阴爻、乾坤八卦,《道德经》中“一阴一阳谓之道”,《黄帝内经》的阴阳离合论,均建立在“界”的思维基础上;儒家思想注重人与他人之关係,仁、义、礼、智、信、忠、恕、孝、悌诸概念实则是一个有关“我”与“他”的问题,本质也是“界”的问题;佛学所谓佛法界、菩萨法界等“十法界”及四相说,亦是建基於有与无、色与空、圣与凡、常与无常等“界”的概念範畴;《周易参同契》融会易、老、儒、金丹、气功诸说,其寒暑、魂魄、清浊、邪正、有无、期度、配位等概念,不仅突出事物界分之属性,也强调事物界分之“校度”。可以说“界”是中国古代诸家学说的思维基础和思想基石。
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万物之本质,提出有限与无限、一与多、奇数与偶数、正方与长方、直与曲、左与右、明与暗、动与静、善与恶、阳与阴等十个相互关联对立的範畴,欧几里得有关“点为线之界,线为面之界,面为体之界,体不可为界”之“界说”,实质上也是以界为起点、以尺度为工具,对世界万物加以逻辑性的规定。
希伯来─犹太及基督教文化彰显突出的神学性,显著特征是在世界与人的基点之上创设超自然的神—上帝,上帝与人之间的“界”的设立及其连接,蕴藏了犹太─基督教思想体系的关键奥秘。
儒、释、道、希腊、希伯来─犹太(含基督教文化)等东西方思想体系,其建构的思想起点、概念表述、结构形态、思想指向等不尽相同,但在其思维认知的逻辑範畴上,均以“界”为逻辑起点和基本範畴。可以说,“界”是哲学範畴中的一种基本範畴,是範畴中的範畴,因为“範畴”(category)本身的原意即为种类、等级,是对类与数的基本界分,没有类与数的界分,哲学就无法对世事万物加以认知,在这个意义上讲,界是哲学的源头,思想的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