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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乱港\狂徒辱国旗 全城缉兇

2019-08-04 04:23: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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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激进示威者悍然用各种阻碍物堵塞红磡海底隧道出入口,更成群结队集结於红隧出入口附近,堵塞香港最繁忙的交通要道。一度被驱散后,夜间又捲土重来

  乱港分子公然辱国旗!昨日参加旺角遊行的一批乱港分子公然将尖沙咀码头“五支旗杆”中的国旗降下并投入海中。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此举已涉嫌干犯《国旗及国徽条例》,最高可被判监三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站宣布,悬赏港币壹百万元,任何公众人士向警方提供线索,缉捕在天星码头将国旗丢入海中的狂徒,一经法庭定罪,可得此赏格。\大公报记者 高 仁 郝 寿

  昨日在油尖旺一带涉嫌非法遊行的乱港分子,於下午约5时45分经广东道进入尖沙咀天星码头后,随即有人号召一小队黑衣蒙面者到海港城外的“五支旗杆”处集合。之后几名黑衣蒙面的乱港分子拆开旗杆底端的绳索,降下“五支旗杆”当中的国旗,再揉成一团扔入海中,其间更发出嘻笑声。该面五星红旗不久后被海水捲走消失。而昨日遊行中,亦有举着“港独”旗的“港独”分子参与。

  这几名黑衣蒙面的乱港分子,又在旗杆底座喷上象征颜色革命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黑字标语,遁逃时更向附近内地遊客大叫“返大陆”。记者在场拍摄期间,遭多名黑衣蒙面者用雨伞在近距离遮挡镜头,伞边的尖头险些打中记者面部。

  前香港行政长官、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站宣布,悬赏港币壹百万元缉捕这些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公然侮辱国旗的黑衣蒙面狂徒,任何公众人士向警方提供线索,缉捕在天星码头将国旗丢入海中的狂徒,使之被法庭定罪,可得此赏格。

  辱国旗可判监禁三年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劃、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或区徽,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罚款及监禁三年。本身是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表示,乱港分子的行为明显属於故意毁损国旗,加上之前衝击中联办时亦涂污国徽,明显是挑战国家权威及香港社会的底线。他敦促警方严厉执法,不能令违法分子逍遥法外。

  香港过往曾发生多宗侮辱国旗案,“社运”分子古思尧於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於遊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区旗,被判监9个月,上诉后获减刑至4.5个月。2016年10月,“热血公民”郑松泰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倒插国旗和区旗,被判罚款5000元。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指出,量刑过低难对有意违法者有阻吓作用,尤其是最近针对象征国家主权的国旗、国徽的侮辱行为日益猖獗,罚则必须从严,从而向社会发出清晰的信息:国家主权不容挑战,切勿以身试法!

  除了悬赏捉拿侮辱国旗的暴徒,梁振英昨日亦倡议成立悬赏基金,协助警方缉捕借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为名的狂徒,他们侮辱国家、衝击警察、破坏秩序,肆虐香港,必须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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