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大力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
2月12日-28日
浙江、天津、江苏、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陆续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2月26日
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远程医疗服务、推进人工智能服务、规範网上诊疗服务、强化技术保障服务
3月2日
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覆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在线直接结算。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灵活配藥,参保人可享受医保
大公报记者宋伟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