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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尽早完成立法 还香港一个安宁

2020-06-07 04:23: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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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今年5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大公报讯】记者高仁报道:连日来,港区代表委员纷纷通过中联办向中央表达香港广大市民对港区国安法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尽早立法,设立具阻吓性的刑罚,并明确执法、审讯等方面的细节,从而早日驱除黑暴,还香港一个安宁。

  强有力执法才能治愈香港

  昨日出席了关於涉港国安立法意见座谈会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马逢国指出,中央在不同阶段通过不同方式吸纳民意,相信是为了完善法例及更好地落实。他说,在意见书中提及,港区国安法的目的在於保障“一国两制”,必须有强而有力的执法,才能治愈香港这一场“大病”。

  另一名出席座谈会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马豪辉表示,通过今次座谈会,感受到中央对港区国安立法抱有最大的决心,立法势在必行。他提及,内地与香港实施的法律制度不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不一样,所以建议港区国安法的条文要非常明晰,勿产生歧义。他亦建议,中央立法后可附加一条说明,阐明立法原意和目的,从而减少外界疑虑。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说,会将香港听到的不同意见向中央反映。他具体指出,了解到有关追溯期方面存在不同意见,例如有人认为不应设追溯期,有人则认为要追溯至全国人大通过港区国安立法决定的5月28日,甚至是1997年7月1日。

  倡设追溯期打击犯罪者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表示,近年反对派与外部势力勾结的情况不断升级,必须施以法律制裁。他建议订立完善的执行机制,在搜证、检控、审判等程序方面都细緻列明要求,并希望设立特别法庭处理涉及相关案件者。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庭聪表示,早前已透过中联办转交了建议。他认为,立法应该设定追溯期,才能充分利用法律有效打击回归以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要明确司法权、执法权,有国家层面的机关如国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才能彰显有关法律的威信。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尽快完成立法工作,让有关法律尽快在香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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