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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领馆外挥美旗 十人涉煽颠覆

2020-07-05 04:23:5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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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有人藉庆祝美国独立日为由,持美国旗到美驻港总领事馆,公然挑战国安法\美联社

  【大公报讯】昨日多人以庆祝美国独立日为由,持美国旗遊行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外集会,被警方截查及警告。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关行为或已触犯香港国安法。

  遊行集会无依法申请

  昨日下午约三时,约十人手持美国国旗遊行前往美领馆,数十名防暴警察在附近戒备,并截查多人。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表示,美国领事馆没有在港举办庆祝美国独立日的活动,多名人士却在公众地方大摇大摆挥舞美国旗,宣示美国的主权,其所谓集会或遊行亦没有依法申请,令人质疑其真正目的,如果是宣扬“港独”或意图破坏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1条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最高可处5年至10年监禁;又或触犯第24条的“胁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罪”,最高可以判处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监禁。这些人同时亦可能触犯《公安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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