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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访谈\法庭对特首施政斩手斩脚\大公报记者 李雅雯

2020-09-05 04:23: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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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受争议的判案一宗又一宗,揽炒派为私利刻意炒作从不存在的所谓“三权分立”,眼看香港司法一片乱象,在香港土生土长、视香港为家的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昨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强调,司法机构、司法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机械零件,协助政府运作畅顺,不存在独立。他又批评法庭对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斩手斩脚”,司法覆核制度沦为做政治骚的戏台。烈显伦法官批评大律师公会政治化,错误解读基本法。而对於涉违国安法及黑暴的疑犯,烈显伦建议行政长官可引用紧急法,把疑犯被拘留的时限由48小时延长至96小时,让警方有充分时间蒐证,把罪犯绳之以法。

  反对派近日连番发炮,製造所谓“三权分立”的舆论压力,身在澳洲的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昨日接受大公报电话访问,被问及对“三权分立”争议的看法,他哈哈大笑了一阵,表示不明白仅仅纠正教科书的错误表述问题,竟然也掀起争议。

  烈显伦斩钉截铁地说,香港所谓“三权分立”问题没有讨论价值。他以名牌手袋作比喻,“一个手袋好靓,只有一个牌子,何来一个手袋上钉几个牌子?”行政长官就是代表了特区行政、立法、司法在内的一个牌子,行政主导是香港政治体制的特点。

  烈显伦续指,“分权”并非“黑与白”、“有与无”那样的清楚切割,他认同日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的说法,“司法独立”是指法官有独立的审判权,至於司法机构、司法制度则谈不上独立;是属於香港特区政府的零部件,而不是分离於政府其他主要机构之外,不是在自己领域内独立运作,而是要与体制内其他零件互相配合,在现行宪制下发挥作用。

  批评大律师公会政治化

  烈显伦曾撰文批评香港大律师公会在政府行政和宪制的相关法律事项上砌词迷惑法院,日前香港大律师公会再故伎重施,歪曲解读基本法条例,为其“三权分立”主张辩护,副主席叶巧琦更反指烈显伦对法庭的批评“不公道”。曾当过大律师公会主席的烈显伦在电话中叹一口气,认为现今的大律师公会太过於政治化,有需要去清楚认识基本法,清楚认识香港回归中国的事实。“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香港不是独立政治实体,基本法已蕴含软实力保障香港高度自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北京是对香港有责任、有全面的管治权。但现时香港法庭一团糟,不能好好履行司法职责。”

  他指出,香港实施国安法,当中第44条规定行政长官负责挑选法官处理国家安全案件,而非首席法官,这正正显示中央政府对香港司法机构运作已失去信心,烈显伦表示这是他多年前已担心的事,所以他才撰写了《Is The Hong Kong Judiciary Sleepwalking to 2047?(香港司法可梦遊到2047年?)》及《Can Freedom and Liberal Values Thrive If Common Law Crumbles?(普通法若崩溃,自由及自由价值观还能否兴旺?)》等文,批评香港司法机构千疮百孔,却未见改善。

  “为何法庭会变作戏台?”

  烈显伦日前发表《是时候紧急改革了》一文,指出审理《禁蒙面法》的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的错误判决,是“公开的醜闻”;批评高等法院没有把好关,让“长洲覆核王”郭卓坚这样的人多年来滥用司法覆核程序,“高等法院法官要睇申请文件够唔够法律理据去批司法覆核申请。郭卓坚司法覆核的案件,照我睇,无一单政府有做错,无一单需要司法覆核。为何法庭会变作政治的戏台?”烈显伦直斥今日的司法机构没有好好履行司法职责,却对行政长官施政“斩手斩脚”,他语重心长呼籲司法机构紧急改革,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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