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外交部驻港公署前日发声明指,将对接种中国生产疫苗人员到访内地提供签证便利,申请资格包括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
适用於家庭团聚来华奔丧
外交部驻港公署声明指出,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明天(15日)起,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将对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人士提供便利。
有关人士包括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準备材料并递交申请,无需提供省级外事、商务部门或央企的邀请函或邀请核实单;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範围,适用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事由可以是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另外,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内地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外交部驻港公署提醒,相关便利仅适用於已完成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过去14天旅行轨迹和健康申报表》。其他申请人仍须按外交部驻港公署的《外交部驻港公署疫情期间签证申办须知》申请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