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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国安法第43条 查壹传媒资金真相

2021-05-15 04:23: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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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壹传媒近六年半累蚀近21亿元,员工数目亦由2012年逾5300人,减至现时不足2100人。\大公报记者萧霖摄

  【大公报讯】记者黄浩辉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保安局局长运用《国家安全法》第43条冻结黎智英持有壹传媒71%股份,估计超过三亿元,另有银行资产亦被冻结。绝对有理由相信黎智英把持的壹传媒是作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国安法第43条的第3项,律政司司长可向原讼法庭申请限制令或押记令,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有助执法人员可以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梳理壹传媒的资金流向,从而了解政治捐献给了哪些政治团体。

  傅健慈续指,国安法第43条可以进一步梳理壹传媒集团如何勾结外国势力,例如在2019年6月前后其集团的资金流向。此外,每逢壹传媒高层包括黎智英被捕时,壹传媒股价多次出现“炒作”异动,证监会亦没有把壹传媒停牌;现时冻结壹传媒黎持有的股份,可保障公众股民权益,避免股民“损手烂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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