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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乱反正/危害国安电影 禁公映防煽暴

2021-06-12 04:24:0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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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大公报》於今年四月现场直击,职工盟佐敦培训中心秘密播放《理大围城》,约二十名“暴徒装”黑衣男女,挤在仅三百平方呎的课室内观看。

  本港近年出现《理大围城》等美化暴徒的所谓纪录片,触怒社会各界。特区政府昨日刊宪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指引,要求一旦发现影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电影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是次修订为检查员的电影审查和分级工作提供更清晰指引,即日生效。

  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认为,早前有幕后黑手钻法律空子,蛊惑人心,完善法规有利香港长治久安,纵观今次修例并未针对艺术创作作出不合理规限,本港艺术创作依然享有充分自由。电影工作者赞成须把好关,勿再让有心人藉电影煽暴,毒害年轻人。\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根据本港现行电影检查制度,检查员须按条例所载準则,对拟公开上映的影片予以检查和分级,并可按条例决定影片是否适宜上映、要求删剪和附加条件。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条,特区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应当依据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因此,电影检查员在履行条例下的职务时须遵守上述条文。

  为检查员提供更清晰指引

  商经局指出,今次修订因应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为电影检查员的电影审查及分级工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主要涉及四方面的内容(详见表)。

  商经局发言人说,电影检查制度建基於在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保障合理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上映影片时享有的发表自由等基本权利应受尊重,但行使该等权利时同时受由法律订定、以达至合理目的而必须作出的规定所限制。这些合理目的包括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保障公共衞生或道德等。此外,商经局局长可按条例不时安排拟备与条例不相矛盾的指引,就检查员根据条例行使职能时採取的方式提出建议。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表示,维护国家安全属香港市民及政府的责任,当中亦包括电影业界。他建议政府向业界清晰解说,令业界有所依循,避免业界有人误堕法网或蒙受损失。

  挂名“纪录片” 挑战国安底线

  事实上,黑暴纪录片《理大围城》早前放映时,已引发本港各界愤怒声讨,近年亦出现了所谓的纪录片《地厚天高》美化乱港暴徒梁天琦,不断挑战国安底线。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认为,黑暴乱港期间,有幕后黑手利用相关法律漏洞,通过网络视频煽风点火,不少年轻人惨被洗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尽力防止市民尤其是青年再被无良作品荼毒,是有责任担当的政府应该做的,政府今次修例正确、重要。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今次修例并未针对艺术创作作出不合理规限,本港艺术创作依然享有充分自由,“若有人借创作自由之名,用艺术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鼓动分裂的表达,那便是超出了艺术的界限,而非真正地做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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