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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网络煽仇煽暴 警必执法惩处

2021-07-03 04:24: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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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凶徒邻居黄女士表示,凶徒“睇太多黄媒煽暴新闻”,最终“毒”上脑。

  意图杀警、自插心口身亡的凶徒梁健辉,极速成为黑暴推手炒作目标。昨日网上涌现大量“黄丝”文宣,竟称呼梁为“烈士”、“勇者”,同时企图浪漫化及英雄化凶徒泯灭人性的冷血行径。警方强烈谴责该等网上美化暴力、鼓动仇警的言论,并明言必定执法打击。

  警方现时调查所得,怀疑凶徒受到失实资讯及煽动言论激化,策动“孤狼式恐怖袭击”,最后自残身亡。警方严肃指出,凶徒目无法纪,明显破坏社会治安,呼吁市民千万不要美化暴力,不然只会令社会受害。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第十条,任何人作出、企图作出、准备作出或与任何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两年;而违反《公安条例》下的“参与非法集结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五年。

  多个纪律工会谴责美化暴徒

  香港政府华员会惩教署职员分会组别联席会议、惩教事务职员协会、香港惩教人员总工会,以及香港惩教署惩教助理总会,昨日发出联合声明,严厉谴责网上言论意图英雄化凶徒行为,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呼吁市民保持理智,切勿受人误导。香港海关工协会、警察评议会(职方)发声明强烈谴责暴力行为,严厉警告所有曾经在网上肆意挑拨仇恨及鼓动他人参与违法活动的人,并呼吁市民提高警觉,不要让本土恐怖主义在港植根抬头。

  大公报记者黄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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