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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内银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 设附加资本要求

2021-10-16 04:27:2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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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中国人行、中国银保监公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通知指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有关负责人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到1.5%之间,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附加监管规定》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已认定的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5组(见附表),附加资本要求分别为0.25%、0.5%、0.75%、1%和1.5%。系统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为附加资本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

  有关负责人又称,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后续,人行、银保监会将结合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情况,基于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判断,完善监管指标设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差异化的要求,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附加监管要求不影响现有宏观审慎评估(MPA)规定的实施。

  金融监管提质 与国际接轨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和落地,显示金融监管体系的审慎性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质效,促进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增强金融系统稳定性。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可提升银行的声誉和市场形象,有助于提高信用评级,增强在揽存吸储、创新业务等方面的竞争力。银行的资产质量提升,也可以获得更大的业务拓展和价值增长空间。

  此外,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四季度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将继续保持基本平衡,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对于近期内地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令PPI涨至新高,他估计,PPI涨幅在年底至明年会趋于回落;CPI可能有所上行,但仍将保持在合理区间,总的看中国的通胀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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