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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偿失/贵卖贵买 公屋转售率料不高

2021-10-23 04:26: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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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需几十万即可做业主,但透过“租者置其屋”转售公屋单位,必须等候两年,才可于公开市场或居屋第二市场转售。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指出,本港楼价高企,业主将单位转售后虽可赚一笔,但“贵卖贵买”,随时得不偿失,翻查过去居屋及公屋转售数字,占比率低于一成。

  本港楼价升势持续,可出售的二手公屋单位,一直有价有市。翻查资料,2019年黄大仙凤德邨一个实用面积598方呎的高层单位,未补价第二市场售526万元,呎价8796元,创未补价第二市场公屋的成交价新高。同区黄大仙下邨单位,于同年四月以456万元卖出。

  根据现行转售规定,业主在买入单位首两年内,若想转售单位,只能按原来定价售回房委会。由第三年起,业主可按自行议定价格,在第二市场出售,而毋须补地价。若在第三至五年内,业主可按房委会评定回购价将单位售回房委会,并归还特别折扣优惠;若房委会拒绝业主回售申请,业主可缴付补地价后,将单位在公开市场出售。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分析,过往居屋转售比率低于一成,他相信,不少合资格人士交还公屋,只期望更换更大或合适位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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