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简体站 > 报纸新闻 > 正文

最新政策要点

2021-10-24 04:26:33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1 试点地区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

  2 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3 试点措施 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 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大公报记者倪巍晨整理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