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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致辞要点

2023-01-14 04:24:4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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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雄辩地证明,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全符合香港实际,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香港国安法实施得越好,香港社会就越稳定、越安全,香港广大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才能行稳致远。

  •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双执行机制”。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拥有完整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和香港的实际情况,中央通过香港国安法授权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负责处理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承担最后兜底责任,创造性地在香港国安法中规定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双执行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清晰规范了特区层面解决国安法实施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方式和路径,阐明了将处理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赋予香港特区的立法原意。中央充分信任特区、支持特区、尊重特区。

  •中央依法主导、特区依法主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统一衔接的生动体现。

  •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行政长官和特区国安委的责任,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等整个管治架构的责任。特区其他职能机构都应当配合行政长官和特区国安委的工作,尊重并执行特区国安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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