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83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联系汇率制度,透过严谨、稳健和透明的货币发行局制度,使港元汇率保持稳定在7.75至7.85港元兑1美元的区间内。在7.75至7.85的兑换范围内,金管局可选择采取符合货币发行局原则的市场操作,以令货币与外汇市场得以畅顺运作。
兑换保证是由中央银行或货币发行局作出的承诺,表明会按某一固定汇率将本地货币兑换为外币,或将外币兑换为本地货币。
在香港,金管局就每美元兑7.80港元的联系汇率作出强方及弱方兑换保证。根据强方兑换保证,金管局承诺会于7.75汇率水平从持牌银行购入美元;根据弱方兑换保证,金管局则承诺会于7.85汇率水平向持牌银行沽出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