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深圳市发布了加快落实前海金融30条的措施,涉及六大方面共115条内容。
【大公报讯】记者毛丽娟深圳报道:深圳市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望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前海30条”落地,以深港账户通、汇款通、融资通、贸易通、金融服务通、跨境理财通“六通”为代表的深港金融合作新格局也将加速形成。
《实施方案》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六大方面,提出共115条内容。
在“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方面,《实施方案》主要细化了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可从境外银行贷款人民币,限额为500万元,其他措施包括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支持香港打造资产管理中心、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政策内容。鼓励前海合作区内商业银行开发港企港人专属信贷产品、信用卡等。支持前海合作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为产业园区、交通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建设提供资金来源。研究探索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
研把交易所债券产品纳深港通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实施方案》表明,要研究推动将深交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和港交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持续推进内地与港交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研究探索将交易所债券产品纳入“深港通”投资标的。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与“金融支持前海30条”相比,《实施方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研究支持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研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无需办理外汇登记。
此外,推动深港两地金融管理部门在前海合作区建立紧密的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深港两地金融管理部门人员相互交流;加强对监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利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建设;探索建设智能化的金融监管系统,加快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