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不少人现居于㓥房单位,环境恶劣,急待改善。\大公报记者林良坚摄;右图:各界建议订立㓥房最低标准时,须规定厨厕分隔。\大公报记者摄
政府“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预计月内会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书,不同团体近来纷纷就如何界定㓥房最低标准及有序取缔劣质㓥房出谋献策。
民建联建议㓥房最低面积限制定为7平方米、高度不少于1.8米、厨厕分隔,亦需符合《建筑物条例》及《消防条例》等,并建议政府可按㓥房情况设立计分制度,识别最劣质的㓥房并予以优先取缔。\大公报记者 钟佩欣
年约70岁的周先生患有白内障及肠癌,独居深水埗的天台屋,单位面积只有约80平方呎。他说,天台屋夏天温度高达38度,屋内更有渗水、鼠患等问题,过去曾获派两次公屋,但因地点不便覆诊而拒绝。他上月收到大厦法团通知,指天台屋是僭建要清拆,加上政府“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预计本月内会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书,规管不适切居所,这间屋可以继续住多久仍是未知之数。周先生唯一希望是下一次,亦是最后一轮公屋编配,可以派到理想的屋邨,“杀到来肯定害怕,怕没有地方住,希望房屋署快点给我地方。食东西、买东西都较方便,类似深水埗这些地方最好。”
“真的好热,平常不煮食,因为一开火就感觉唞唔到气。”陈女士一家四口租住深水埗约100平方呎的㓥房,空间有限,一家人只能挤在一张碌架床,丈夫甚至要“打地铺”,而煮食的炉具距离碌架床仅约60厘米,如非必要不会开火煮食。陈小姐一家平时会到社区客厅“生活”,包括煮食、小朋友温习等。
民建联: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民建联告别㓥房行动召集人、立法会议员郑泳舜表示,全港有11万个㓥房单位,估计近三万属劣质㓥房,形容部分不适合人居住,民建联提出“告别㓥房3.0”18项倡议,包括以计分制度分阶段取缔劣质㓥房,并按风险评分制定执法计划,而属于僭建、明显有结构安全,不符政府地契条款,安全风险较高的劣质㓥房优先予以取缔。
民建联房屋事务发言人陈学锋表示,现时公营出租单位的人均编配面积为不少于7平方米,建议当局应参考标准,为㓥房订定不低于7平方米的最低楼面面积标准,而根据政府统计处数据,本港逾一万个㓥房不符合标准。至于主要起居空间高度不少于1.8米,陈学锋解释,以香港男士平均高度约1.75米作基准,若起居空间低于1.8米,住客难以正常站立,要杜绝所有“阁仔房”与“树窿房”。
杜绝“阁仔房”“树窿房”
民建联提倡,在落实取缔劣质㓥房时须做好租户安置工作,以加快编配公屋、简约公屋、过渡性房屋等安置安排,以免有受影响租户无家可归。
民建联期望于2025年内政府完成㓥房登记制的立法,实施后三年内所有可合法出租的㓥房应已符合最低住用标准,逐步告别劣质㓥房。
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房屋局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表示,除了听取不同持份者意见外,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在过去一段时间已就加强现时针对“㓥房”安全事宜的执法行动、订立“㓥房”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取缔劣质“㓥房”的方法等议题,作出多次内部讨论并草拟相关方案。
工作组委托的顾问公司已走访全港不同类型的“㓥房”收集相关数据,现时正积极就有序解决“㓥房”问题撰写建议方案,将在本月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