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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结生者与逝者的数字魔法 AI“复活” 实为“复现”

2024-08-25 05:01: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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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电影《流浪地球2》中,一名科学家试图用“数字生命”复活自己的女儿。

  日前有人询问笔者,是否可以依靠AI(即人工智能)做出一个类似《流浪地球2》中的“数字生命人”?笔者不禁苦笑:今日的技术,怎么可能实现科幻电影中的设计……与他对谈,得知他近期痛失亲人,思念至深,已尝试过多种所谓“AI复活”的手段,累积花费近千元。

查阅资料后笔者发现,“AI复活”话题已被热炒多月,源起是今年3月,有内地博主利用人工智能手段“复活”歌手李玟。在AI制成的影片中,“李玟”以活泼开朗的姿态与观众打招呼。此举遭到大批网友抵制,李玟母亲亦委托律师警告涉侵权人,要求将影片下架。\张自洋、李佳祺、郑恺宁

不只是李玟,已故明星高以翔、乔任梁等,都经历了“被复活”。他们在经由AI生成的影片中,呈现出傀儡化的特点,即每个明星都有着相似的神态——微笑,讲着相似的话语——各位粉丝朋友大家好……不禁让人怀疑是同一个团队所为。好在此类明显侵犯他人权益,未经他人家属授权的影片已被各平台禁播下架。

这样的“复活”是典型的数据演绎,即收集一个人的数据供人工智能(AI)计算加工,演绎成为模型,执行制作者提供的指令。所以,影片中的人哪里是复活,充其量是复现。那位失去亲人的询问者,与笔者分享了数次找寻“AI复现”服务的经历:在某电商平台上,他在诸多同质化的商家中选了一个,得到了:相片变视频20元,配音50元,“克隆”声音及视频100元的报价,选择了最贵的一项后才发现,影片中的亲人表情像机器人,声音断裂感明显,不是自己记忆中的样子。他认为是商品太便宜所致,因此反复更换平台与商家进行购买,最贵的一次,他花费了660元。

作为略有经验的制作人,笔者看完最贵佣金的影片后,本想告知自己的判断,但看到他泛红的眼睛,话到嘴边时改了口,改问他:看过影片,心情会否好些?他坦言:每段影片都看了无数次,明知是粗糙的、“复现”的影片,却还是会一次次流下眼泪。

AI新瓶,利益旧酒

笔者向他隐瞒的,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深度伪造(Deepfake)。抛开道德争议,技术层面实现它的方法有很多种,其近期在大众层面的广泛普及,与一家叫HeyGen的公司密切相关。使用这家公司的网页进行制作,实际成本可能低至几元钱。

从官方报价来看,HeyGen的收费基于生成和导出的视频时间。以最基础的月付套餐为例,15点数的价格为29美元(约合港币226元),即用户每个月可以使用226元的价格生成总计15分钟的视频,单个视频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

而实际层面,有许多人利用了其“邀请”漏洞,通过虚拟电邮地址无限次骗取点数并售卖账号,导致其成本几乎可降为0。去年10月,全网都在分享美国著名歌手Taylor Swift用普通话演讲的片段,那时恰逢一个项目需要用到AI,笔者团队成员便拿同事肖像资料做了测试。结果发现:“深度伪造”一名同事竟然不需要对方本人参与验证,且每个“0成本”账号都可无限次生成同一人的影片。影片中的“同事”,可依照文本讲出各国语言,神态自若,几可乱真。笔者看后断言:这般搞法,早晚出事。果然,不久后,“娜塔莎”事件被曝出,“娜塔莎”事件受害者,乌克兰YouTuber Olga Loiek在个人频道声明,自己的肖像被一大群社交媒体账户盗用,该事件直接促使HeyGen修改了“克隆人”规则,要求必须由被“克隆人”本人在电脑前现场录制授权声明。

此前,许多提供情绪价值的人物“复现”都是大投资、高质量、单次买卖的模式。如维塔数码(Weta Digital)在《狂野时速7》中利用动作捕捉合成技术复现因车祸离世的保罗.获加(Paul Walker),成本约五千万美金;周杰伦演唱会利用虚拟影像重建技术与已故歌手邓丽君合唱,成本据传四百万美金;韩国电视纪录片《遇见你》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帮助一位母亲实现与早逝女儿的“重逢”,成本约七亿韩圜(约合港币395万元)。

消费者愿意为情绪价值买单,制作者则看中了这一点,以所谓技术服务换取商业利润。从电商平台看,“AI复活”竟然有形成产业链的趋势,具体表现为定价统一、商家数量多、模块化服务,这种现象是典型的新瓶装旧酒。所谓新瓶,无非是利用资讯差,交给新技术去做几乎无成本的产品;而旧酒,则是“个人私隐交换便利需求”。挟持AI卷土重来的深度伪造已成无可避免的趋势,它可以轻易“变成”任何一人,渗入到我们的生活。今年2月有则港闻:诈骗分子通过公司媒体视频资料,仿造了公司英国高管的形象和声音,骗取财务两亿港元……笔者认为,在此形势下,监管势在必行。

智慧城市,数码挑战

一位律师朋友表示:香港普通法没有肖像权的慨念,只可以告诽谤或者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侵犯私隐,AI更是没有现成法律框架。笔者对此知之甚少,查到一篇《立法会十题:规管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内容》(2023年5月),其中提到“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则上均适用于网络世界”。

而中国内地与欧盟则十分重视关于AI的规管和立法工作。今年3月,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人工智能法案》,该法案被称为世界上第一个限制该技术风险的全面框架。法案基于风险分类分级的方法,将AI系统划分4类,包括“不可接受的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最低风险”,对社会带来危害的风险越高,监管规则就越严格。目前,该法案已生效。

内地则早在去年7月就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首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监管文件。该文件确立了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了人工智能开发阶段的主要义务如数据使用要求,安全评估与备案等,规定了责任主体与处罚原则等。可谓起步早,框架稳。

而美国相关法例则执著于商业技术的本土保护上,较少提出对消费者的保护及对技术本身的规管。去年,美国总统拜登(Joe Biden)宣布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AI开发者与政府共用数据;今年5月22日,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通过了《加强海外关键出口限制国家框架法案》,旨在扩大美国政府监管人工智能系统出口的权力。其主要目的是所谓防止美国顶级人工智能公司“无意中”推动中国的技术进步,并保证美国继续保持世界领先超级大国的地位。

对于香港而言,是否“日光之下无新事”,新事可用旧法规,笔者不敢妄言。AI的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我们都需拭目以待。

逝者已矣,来者可追

送别询问者前,笔者与之分享了心理学家库伯勒─罗丝(Kubler-Ross)著作《论死亡与临终》里的一个理论——悲伤的五个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沮丧、接受,建议他:当下不应追求虚拟技术,反而应该从内心出发:正视沮丧,接受事实。

如何面对亲人离世不该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伦理问题。有心理学家表示:在“讨价还价”阶段,生者利用技术缓解相思之苦时,也会产生能够控制生死的错觉,这种情绪体验看似积极,实则易沉迷其中,阻断悲伤过程的自然完成,即生者易“陷在过去”,而无法专注于当下的生活。英剧《黑镜》系列有一集〈马上回来〉,讲述的就是这样的伦理困境:再好的技术也“买”不回亲人,始终不愿放手的结果,不是慰借思念之苦,而是阴影伴随终身。

笔者因而思考:为什么中国人在死亡这个问题上有很强的仪式感,譬如报丧,迎舅,祭奠,下葬,复三等等,这些看似繁琐的礼节是否旨在尊重死者的同时,缓解死亡带来的消极意义?“吃席”更是让亲朋好友相聚,对沉浸在悲伤中的人是一种回到现实,实为“送别死者,犒劳生者”。

逝者已矣,来者可追。无需固守执念,作茧自缚。AI不是人,也成为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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