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现时不少健身中心,在门口装设人脸识别系统,顾客需要扫一扫容貌入场。
编者按
本港近年有不同机构的网络系统遭黑客入侵,导致员工或客户的资料外洩,引起社会关注,市民日常生活由申请账户、登记会员,以至出入会所,都有可能需要提供不少个人资料。随着科技进步,很多机构进一步要求市民提供生物特征,例如人脸识别等,但值得反思的是,是否有需要索取愈来愈多的个人资料?储存资料的电脑保安又是否足够,如何保障市民私隐免外洩?
《大公报》就此问题推出系列报道,透过记者前线直击、专家分析、数据拆解、探讨法例漏洞等,从多角度探讨如何提升及保障市民的个人资料安全。
近年人脸识别的应用已越来越普及,除了手机解锁外,办公室或私人场所也会用作出入认证,甚至成为唯一的电子锁。大公报记者发现,市面上部分健身中心要求会员登记时扫描容貌,以便出入健身中心时直接使用人脸识别,做法引起市民关注,质疑有安全风险。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今年截至七月底已接获75宗人脸识别相关查询,另有七宗投诉,不论查询或投诉数字均按年飙升逾倍,涉及僱佣关系、物业管理、金融服务等。私隐专员钟丽玲回复查询时强调,人脸识别资料都是敏感的、有高风险的资料,不能随便收集,建议相关机构使用其他方式,例如出示会员证、拍卡等去收集资料,减少侵犯私隐。\大公报记者 冯锡雄、苑向芹、苏荣(文) 卢刚昌、许棹杰(视频)
随着科技进步,人脸识别的应用越趋普遍,同时引起市民对个人私隐保障的关注。《大公报》近日接获市民投诉指出,有健身中心要求新客户在登记个人资料时包含人脸识别,客户需扫描容貌出入健身房。
大公报记者以市民身份到该间邻近北角英皇道的健身中心了解,其间有职员落力推销会籍,简介公司服务及收费,并提到可以帮记者拍摄照片,收集到的生物特征可用于人脸识别门禁。
职员游说登记:入场快捷方便
“只是用样(貌),就可以入场,不用再带任何locker key(储物柜钥匙)、会员卡、或者密码,你去到望住镜头,就可以入场,非常方便!”职员向记者推销会籍时,同时推介使用人脸识别进入场所。
问到如何保障顾客个人资料,包括人脸识别生物特征不会外洩时,职员强调,取得的资料绝对保密,只会存放在电脑,也不会将顾客资料用于其他用途,“因为我们合约已经写明,会将个人资料保密,也不会用于宣传或推广。”该职员多次重申,人脸识别纯粹为方便客人,并可于全港其他分店,以“人面”出入场所。
记者其后到英皇道附近另一间连锁健身中心,同样已经引入人脸识别技术,登记会员只要在门外“扫一扫”容貌即可进店。
不过,并非所有健身中心都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记者过去一个月内走访全港所有连锁健身中心的多间分店,包括昨日宣布结业的舒适堡,以及另一间标榜24小时营业的健身中心,均未有引入人脸识别技术,会员仍然使用证件拍卡或二维码扫描出入。有健身中心顾客表示,本港近期有不少公司的电脑被黑客入侵,若个人资料连同人脸识别生物特征落入黑客之手,后果将会不堪设想,所以就算人脸识别方便,基于资料安全仍然不会选择,宁愿使用传统的拍卡入门方法。
私隐专员:高风险不能随便收集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回复《大公报》查询表示,今年截至七月底已接获75宗人脸识别相关查询,另有七宗投诉,不论查询或投诉数字均按年飙升逾倍,涉及僱佣关系、物业管理、金融服务等。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人脸识别资料属于生物特征资料,也是敏感、有高风险的资料,不能随便收集,“比如你是政府机构,用来做过关用途,综观从世界各地有类似做法,也是比较能接受。但譬如健身中心,那机构就要想一想,是不是一定要用到人脸识别?能否使用侵犯私隐较低的方式去收集资料?例如出示会员证、拍卡等方式都达到同样效果。”
公署发言人补充,已发布《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识资料指引》,包括涉及收集面部图像等生物辨识资料方面遵守《私隐条例》的规定,并提供减少收集相关资料方法及建议,包括衡量必要性和相称性,以及确保资料最少化和保安等。
若有机构违反《私隐条例》下的保障资料原则的规定,私隐专员可向其发出执行通知,指令资料使用者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违反执行通知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和监禁两年。如罪行持续,可被处每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