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1 对恒大地产2018-20年审计程序存在严重缺陷
2 为恒大地产财务报表虚增利润
3 隐瞒或掩盖恒大地产大量货币资金受限
4 对恒大地产2020年虚增开发成本不予指明
5 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发现恒大地产“明股实债”方式融资
6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对恒大地产未依规定揭露重大诉讼仲裁不予指明
中证监:
1 审计工作底稿失真
2 报称可交楼楼盘实际未完工,甚至是一片空地
3 任由恒大地产替换样本
4 文件检查程序失灵
5 覆审人员只基于对走访人员的信任作覆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