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已率先往前迈进。深圳国际仲裁院与2019年在香港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形成“深圳+香港”“双城两院”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两个法域、两个仲裁地、两个机构、两套规则”的特殊优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争议解决提供新方案。2022年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正式启用,并通过异地同步方式深港联动开展多场庭审,为当事人跨境争议解决提供便利服务。香港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会长罗伟雄认为,越多内地机构参与,意味着将有越多人才掌握国际仲裁规则,能够大大便利于推动对外的商事业务,营造更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从而提升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大公报记者李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