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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十条河套创科活水

2024-11-07 05:01: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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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集中申报

  •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适用集中申报模式

  2 生物样品

  •对获香港生物物质许可且用于深港联合科研或关联科研的进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海关优先办理卫生检疫审批

  3 工业制品

  •对经港进入河套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仅在区内使用的法定检验工业品,采用分类分级方式差别化实施合格评定

  4 仪器设备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仪器、设备等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以专人携带方式通过一号通道进出境

  5 基建物资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自用的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劳保用品等便捷进出区

  6 科研物资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试剂、耗材等海关监管货物,以专人携带的方式进出区

  7 区外检测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将其在河套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的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运往区外开展检测、维修、展示

  8 联网管理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对接

  9 专人协调

  •海关为科研机构与企业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

  10 服务平台

  •支持地方政府在河套深圳园区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大公报记者胡永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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