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是“35+颠覆政权案”宣判,45名被告被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法庭外冒雨等候的市民等到了迟来的正义,高喊“大快人心”!
此案审理过程中的大量证据和判词揭示,戴耀廷等人打着所谓“民主”﹑“人权”的幌子,假借“初选”外衣,图谋篡夺立法会控制权,企图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或公共开支议案,以瘫痪特区政府作筹码,迫令政府回应乱港分子不合理不合法的政治诉求。戴耀廷被判囚10年,舆论认为,这是戴自作自受,戴策划违法“占中”,鼓吹所谓“违法达义”,荼毒港青,破坏社会,祸国殃民!
同案被告中,诸如区诺轩、赵家贤、胡志伟、黄碧云、尹兆坚、林卓廷、范国威等昔日民主党人员,与戴耀廷勾连极深,在激进破坏的路上越走越狂,最终揽炒自身。
戴耀廷被判入狱十年。这个十年,具有不同的意义。
从2014年发动非法“占中”开始,在外部势力支持下,他疯狂破坏香港,至今整整十年。十年的监禁,尽管是本案所有被告中最重的,但根本无法弥补他对香港造成的破坏,更无法挽回数以千计被煽动暴力而面对刑责年轻人的损失。戴耀廷的十年,换不回香港失去的十年!
“35+颠覆政权案”的被告们以及其背后的政治势力,完全错判了形势,错判了中央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错判了特区政府坚定执法的能力,错判了香港社会的民情。
十年乱港,终于结束。戴耀廷当年的那篇《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的宿命》并没有写错,但“揽炒”不是香港的宿命,而是戴耀廷一伙的宿命!\大公报记者 范理云 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