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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允许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在港发行

2025-01-24 05:01: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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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证监会允许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在港发行,令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提供这类创新产品的市场。

  【大公报讯】证监会发出通函,推出新监管规定,扩大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围,特别增加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单一股票杠杆及反向产品,Single Stock Leveraged and Inverse Products)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Defined Outcome Listed Structured Funds)两类产品。

  港交所交易所买卖产品主管Jean-Francois Mesnard-Sense表示,港交所欢迎证监会允许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在港发行,令香港将成为亚洲首个提供这类创新产品的市场,进一步丰富产品生态圈,巩固香港作为亚洲首选交易所买卖产品(ETP)市场的地位,港交所将与发行人及各方持份者紧密合作,为香港ETP市场顺利引入这类新产品,港交所致力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市场及投资者带来更多元化的选择。

  续探索创新产品方案

  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指出,加强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反映了证监会对市场发展及投资者的重视。此举不但为这些崭新和复杂的产品提供了明确的产品认可指引,亦拟订了该系列产品须遵循严格监管标准的期望,证监会将与市场人士保持沟通,并探索对香港投资者及市场整体有利的产品方案。

  证监会表示,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和第三方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均属上市结构性基金产品,这些产品将成为香港投资者买卖或对冲热门海外个股的工具,或作为其在亚洲交易内的价格探索工具。而且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客製化投资组合的选择。

  同时,在权衡这些复杂及证券的产品对香港投资者带来的潜在利益和风险后,证监会在原有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监管框架内,施加了额外的投资者保障机制和措施,只会接受主要海外上市及以高流通量的超高市值股票作为指标,一般最大杠杆倍数为2倍至-2倍,且不包括可能在香港双重上市的海外上市股票,及在内地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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