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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强倡设“律师法团”制 促进发展

2025-03-19 05:01: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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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林新强(右二)与王缉宪(左二)昨日公布调查研究报告。\大公报摄

  【大公报讯】国家“十四五”规划确立香港发展“八大中心”,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即为其中之一。昨日公布的一项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太小,与中资企业之间的互相了解也不足,建议政府尽快落实“律师法团”执业模式,解决法律界现时面对的结构性问题。

  代表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林新强昨日公布“中资企业使用香港法律服务意愿调查研究”报告,冀协助业界探索发展新方向。

  率领研究团队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暨大湾区香港中心研究总监王缉宪表示,中资企业在赴港上市和“出海”拓展业务时,对使用香港本地法律服务均有需求,不过,绝大多数香港本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太小,接近九成(88%)香港律师事务所少于5名合伙人,接近一半的律师事务所更只有一名律师,限制了本地律师的发展,既难以与外资及中资律师事务所竞争,要获得中资企业的青睐也相当困难。

  林新强建议特区政府尽快引入全新经营模式,允许香港律师行以“律师法团”的模式执业,促进本地律师行合并、壮大,从根本环节解决行业面对的发展樽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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