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建立整全的个人电子健康纪录户口
•精简市民的同意机制
•市民保留个人资料的自主控制权
•医务卫生局局长可要求指明医护提供者,将重要的病人健康资料存入市民的医健通户口
支援基层医疗和市民健康管理
•扩大可取览“医健通”健康资料的医护人员,包括言语治疗师、听力学家、营养师、教育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
•为经由医健通签发或认证的电子医疗文件提供清晰法律框架
支援市民跨境使用医疗服务
•获认可的境外医护提供者,例如“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下的服务提供者,可取览和存放市民的医健通纪录
优化使用和取览医健通资料的法律框架
•清楚说明政府使用医健通资料的权限
•清楚说明市民及关连人士的参与
资料来源:医务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