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金管局与证监会就场外衍生工具结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的年度更新,发表联合咨询文件,并建议将Morgan Stanley的集团成员Morgan Stanley Bank, N.A.纳入经修订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
证监会与金管局在结算制度中引入了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概念,以识别在香港以外地区的主要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商。香港以外的主要交易商(即金融服务提供者)与订明人士(即认可机构、核准货币经纪或持牌法团)之间进行的某些交易需要进行中央结算。
成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内载列的实体须符合两项准则,包括要属于出现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刊发的全球具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曾向场外衍生工具监事组织承诺会与中央对手方、基础建设提供者及全球监事合作,借以对全球场外衍生工具市场,作出结构性方面的改善的交易商集团名单上的集团。此外,要属于为美国、欧洲、日本及香港为掉期息率提供结算服务的最大规模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