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简体站 > 报纸新闻 > 正文

海运港口发展局职权范围

2025-06-14 05:01:58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西环招商局码头可停泊4、5万吨的货船。\大公报记者盛德文摄

  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为高层次的咨询机构,协助特区政府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其具体职责包括:

  1 就港口发展事宜进行研究,包括提升港口吞吐量的策略、落实《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动纲领》中港口绿色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

  2 就海运服务发展事宜进行研究,包括检视行业最新动态及识别新增长点并制定行动方案,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

  3 策划、督导及推行海外及内地的推广及行业外展措施,以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形象及促进香港港口及海运发展利益,及制订战略性宣传方案

  4 协调及推行人才及人力发展措施,以应对港口及海运业人力需求,包括监督“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运作、设立新机制确保行业新技能培训人员供应及培养绿色燃料加注的相关人才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