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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贴标酒宣传成茅台酒,福气连连传媒公司被罚30万

2023-05-29 10:20:13大公快消 作者: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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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快消讯  在白酒市场上,茅台一直被不少产品“模仿”。

  据企查查消息,近日,北京福气连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气连连传媒公司”)因将贴标酒虚假宣传成茅台酒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福气连连传媒公司注册了抖音号(用户:酒富盛名发总、抖音号:angejiangdia),并于2022年10月通过该抖音号发布过直播销售白酒的视频。在直播售卖“茅乡名家名作酒梅兰竹菊一箱4瓶53度500ml*4瓶”过程中,该公司主播人员多次用酒瓶或手指遮挡“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中的“保健酒业”或“保健”字样,只显露厂家名称为“贵州茅台酒厂有限(集团)公司”或“贵州茅台酒厂(集团)酒业有限公司”,且声称“大厂、大品牌”故意手指“茅台酒厂”、“该酒极具收藏价值,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等。

  经调查,福气连连传媒公司的主播人员为了增加销售,明知该酒生产企业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不是“茅台酒厂”,仍故意多次通过上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方式来欺骗、误导消费者关注和购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在《情况说明》中也明确“茅乡名家名作酒梅兰竹菊是其经销产品,直播间宣称‘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的说法与实际不符”。

  此外,福气连连传媒公司的主播人员在直播售卖“贵州老窖私藏酒53度500ml一箱六瓶”过程中,称“这个酒微量生产,不上市,不流通……”,实际上能正常上市流通,与实际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上述所有行为均属于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30万元。

  其实,这并不是茅台第一次被“蹭热度”。比如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庆云西街店(以下简称“壹玖壹玖庆云西街店”),其经营场所有一块高约1米、宽0.6米的可移动式宣传制品,该宣传制品内容为“衡昌烧坊百年酱宗仁怀县志记载,1929年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1941年赖永初接管周氏‘衡昌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的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1953年7月茅台酒厂接办‘恒兴’酒厂。同年八月,茅台酒厂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衡昌烧坊纪念装统一零售价2999元/瓶,衡昌烧坊经典装统一零售价1599元/瓶”。

  对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壹玖壹玖庆云西街店作为产品经销商,实施了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摆放宣传制品的行为,对于宣传制品的真实性,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据证明。该宣传牌和宣传版面使消费者对其销售的衡昌烧坊的历史渊源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商业宣传。最终,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壹玖壹玖庆云西街店被处以罚款6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在中国酒业智库专家欧阳千里看来,茅台应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他向大公快消表示,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而言,他们均没有喝过茅台酒(特指飞天茅台酒),但是他们把喝到茅台酒视为美好生活的体现之一。所以,每当出现恶意碰瓷时,需要有关部门来处理,毕竟品牌美誉度是企业的底线之一。对于茅台而言,少数的恶意碰瓷不会带来影响,毕竟多数消费者都清楚此茅台非彼茅台。但是,如果不加以制止,一旦此类现象泛滥,对于茅台而言则百害生。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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