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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安热沙、娜丽丝等53批次化妆品不合规

2022-12-28 10:29:02大公快消 作者: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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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快消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化妆品的通告,其中包括染发膏、防晒乳、面膜、儿童牙膏等。


 
  通告显示,5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共有32批次染发膏,检验结果包括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甲苯-2,5-二胺硫酸盐、4-氨基-2-羟基甲苯等。
 
  另有1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防晒霜/乳,其中包括株式会社资生堂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及日本娜丽丝化妆品株式会社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检测结果均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
 
  大公快消注意到,早在2020年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西藏自治区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中,就曾有一款名为“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的产品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奥克立林,对此,资生堂方面表示,“上述样品销售渠道并非旗下正规授权的店铺,样品属于假冒产品,正品的标识中均标有‘奥克立林’。”
 
  但在2021年11月10日,国家药监局通报的33批次不合规化妆品中,再次出现“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的身影,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和奥克立林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被广州市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多次登上国家药监局通报的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再次上榜。通告显示,不合规的产品为“采洁染发膏”及“施华碧采洁防晒霜SPF50+”,分别由于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防晒剂等。
 
  除了频登“黑榜”,广州采洁曾因多次未按照配方和技术要求生产特殊化妆品,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被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罚款10.7万元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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