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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之争再迎新进展:华彬湖北工厂因侵权红牛商标被罚3000万

2023-04-23 20:22:21大公快消 作者: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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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泰红牛大战”刚刚趋于平静后不久,有关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的消息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4月23日,“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中国红牛称被禁止生产销售系谣言”等话题登上多个网络平台热搜,同时,大公快消在查询后看到,目前在京东、天猫平台已经下架了华彬集团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针对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等情况,华彬方面公开回应称,这些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已经严重构成对中国红牛的名誉侵犯,对于造谣引流、恶意抹黑等违法行为,中国红牛将及时取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不过,上述话题似乎并非空穴来风。就在近日,一则有关华彬红牛的判决书在公开平台流传。

  因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华彬被判赔3000万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2023年4月18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公司”)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彬三被告”,均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2016】吉民初34号):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判决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华彬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同日,吉林高院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起诉天丝公司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一案也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16】吉民初34号之四),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的起诉请求。

  吉林高院表示,经审查,查明最高院于2020年12月21日做出终审决,明确了天丝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商标局备案的多份《商标许可合同》表明天丝公司对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未经商标授权人天丝公司的许可,红牛维他命公司无权继续使用涉案红牛系列商标。

  吉林高院认定,红牛维他命公司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华彬湖北红牛工厂在生产的红牛饮料外包装上依然使用红牛商标标识,华彬三被告销售上述红牛饮料及湖北工厂在生产厂区显著位置使用红牛商标图形的行为,均构成对天丝公司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但是,华彬三被告在2016年10月6日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延续使用“红牛”字号,不属于基于善意目的的合理使用,继续使用客观上势必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吉林高院认定华彬三被告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的持续使用现有字号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

  此外,吉林高院还认定“五十年协议”“与本案并不相关”。吉林高院表示,所谓“五十年协议”要么无原件,要么是否为原件是存疑的,同时“依据‘五十年协议’第八条’本协议在各有关方签订内容详细的最终合同之后实施’的约定可知,五十年协议即使真实,也仅为框架协议,应以其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为准。五十年协议中并未涉及商标许可问题。而关于本案涉及的商标权许可问题,红牛维他命公司与天丝公司已签订多份商标许可合同,且在商标许可合同中约定“关于商标许可问题以商标许可合同为准”。

  综上,华彬三被告共同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考虑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结合历史原因、双方合作背景等因素,吉林高院确定由华彬三被告共同赔偿天丝公司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的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与此同时,吉林高院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起诉天丝公司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一案也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16】吉民初34号之四),驳回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的起诉请求。

  华彬红牛屡屡败诉
  其他产品难以撑起偌大家业?


  值得一提的是,华彬集团近几年频频出现在有关红牛的败诉案件当中。比如2022年5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106民初15728号一审判决: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华彬广东工厂)、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华彬红牛”,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前述三方连带赔偿天丝公司经济损失2.19亿元。至此,华彬集团旗下的三大红牛工厂及销售公司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均被判定为侵权行为。

  上海英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郭艳萍律师接受大公快消采访时表示:“天丝与华彬有关红牛的案子在全国打了很多,主要针对红牛系列商标侵权发生的争议”。她进一步表示,由于商标所有者是天丝,华彬没有商标授权许可使用,所以红牛系列商标就涉及到损失赔偿问题。

  在众多有关红牛的案件当中,最值得注意的(2019)粤0391民初725号裁定书。2022年12月29日,这场耗时6年的中泰红牛之争迎来的重大进展。彼时,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91民初725号),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1995年11月10日合资四方签订的50年《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对于此次案件,中国品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朱丹蓬曾表示,梳理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系列纠纷案,纠纷历史渊源和复杂性超乎想象,分别涉及合同法(民法典)、公司法和商标法等三类,除了最高院审理的中国红牛上诉要求红牛商标所有者权益确权案,尚有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95年合资合同》争议案,以及此次深圳前海法院判决涉及的50年《协议书》案。

  不过,虽然中国红牛得到了“50年《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支撑,但华彬红牛似乎还是受到“多方牵制”。南都等报道显示,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个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对“华彬红牛”的行政查处工作,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政府共计出具各类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处罚决定)、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告诫提示书等近4000余份。

  不只是红牛,华彬集团旗下其他快消品的市场表现似乎也不乐观。

  据了解,华彬快消旗下共有红牛、唯他可可、战马、VOSS。其中不得不提的就是战马。据悉,2016年,在华彬深陷红牛之争的时刻,集团选择推出400毫升PET装战马功能饮料。彼时,有业内人士称,战马口感和华彬红牛相差无几。当时,市场上有不少声音称华彬快消会用战马全面代替华彬红牛,从而实现不再受制于人。


截图自华彬集团官网
 
  2017年年末,华彬再次推出罐装红色战马,2018年3月开始全面铺货。从其推广、铺货等动作来看,华彬似乎也是想通过战马来寻求第二个业绩增长点。但事与愿违,华彬的资源倾斜并没让战马“成长起来”。

  公开数据显示,华彬曾于2018年披露,战马的年销售总额8.3亿元;2019年,战马销售额达到13.3亿元。但在最近两年,华彬并未公开战马的具体业绩。但从2021上半年销售数据来看,华彬快消品销售总额为134亿,其中红牛的销售额为127亿元。也就是说,战马及其他品牌销售额大约为7亿元。

  除此之外,大公快消还注意到,生产战马的瓶装饮料代工厂也深陷“泥沼”。据悉,该工厂名为无锡正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该公司除了有一位多次被限制高消费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人王福才,还面临着“破产清算”。


截图自企查查
 
  反观华彬两外两大产品唯他可可和VOSS,其产品表现力也并不乐观,更不能为现在的集团提供强有力的业绩支撑。在“外有强敌、内无良将”的情况下,华彬想要短期内“再造一个红牛”的想法似乎是“天方夜谭”。未来,华彬能否通过其他单品“输血续命”,有待市场检验。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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