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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在网络时代前的回忆/珍妮丝

2019-02-15 03:18: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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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年廿八,洗邋遢”,但相信不少繁忙的香港人要到新正头才有时间静下来执拾旧物,回望一下尘封的过去。我不经意“掘”出读书时期一个凹陷了少许的卡通曲奇饼罐,那是网络和手机尚未流行的年代,内裏盛载满满的手写信件,全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公仔信纸,偶尔更附上可爱的小贴纸或小纸条。印象中大家当年的零用钱(其实只是午餐钱和车钱)也少得可怜,怎麼可以买这麼多不切实际的鬼东西,而babyfat(婴儿肥)却没间断地缠绕整个中学时代?

  古代文人的书信能被后人用作教材,我们的书信却只能用作一笑置之,也许有人早就丢掉吧。教人断捨离的导师说,会勾起感情的物件要放到最后才清理,这是对的,人看到信件自然忍不住打开细阅,最后大扫除只会惨遭延误甚至不了了之。

  我早就忘记自己写过什麼,但从朋友的来信看,我是个懒惰的傢伙,时常不愿意执笔写字;或许是个高傲的傢伙,喜欢朋友求自己写信。我很“大头虾”,试过弄丢朋友的信件,抑或我不想回信就假装遗失?真是青春的悬案。我爱小小的恶作剧,不是拆穿谁暗恋谁,就是乱作谁喜欢谁,大概有点无聊和心理变态,看到别人尴尬面红就开心,然后又轮到自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假若绯闻对象是好玩类型,或是条件不错,就不介意笑作一团,或会暗自高兴;如果绯闻对象是个怪人,则会跟炒作者吵起来。除了打瞌睡、装帅或发脾气的时候,我是很嘈吵的,怎麼有人跟这个我做朋友?

  沉浸在可笑的那些年,突然发现一些写了地址、贴了邮票的信,不是来自同学的。某年难得与家人跟团去旅行,忘了是去北京还是星马,才几天我就与别家孩子们混得烂熟,当中最不捨得一个比我年长一点点的女生。奈何当时她住屯门,我住北角,难再朝夕共处,就决定书信来往,没想到真的写了十多封。记忆中我好像曾“远赴”屯门探她,可惜已忘记做了什麼,连有否成功见面也想不起来。

  一次过翻看信件,就发现当中的套路,一开始她总会抱歉很久才回信,然后谈谈有好感的男生、同学间的相处或学业上的难题之类。她比我成熟些,常建议我先温书,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又会叫我记得跟她倾心事。看她的信有种特别舒服的感觉,原因不只她的鼓励以及对友情的珍惜,还有和她外表如出一辙的字体。我已不能确实地想起她的样子,只记得她有清爽的短髮、爽朗的声线。少女难免有些迷惘和自信不足,但她字裏行间总是乐观积极地面对一切,未知她现在能否保持初衷?一切只能飘荡在回忆及想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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