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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忆记/红绿小巴此消彼长/过来人

2019-06-12 03:13: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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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十年代的十四座位小巴/作者供图

  之前文章提过,香港在一九五○至一九六○年代,曾经流行一种可搭载九人的白牌车,行走於新界。这些白牌车的收费比巴士略高,车程也比巴士短,但是因为不合法经营,警方曾经大力扫蕩。

  一九六七年香港发生反英抗暴事件,巴士司机罢工,巴士服务因而停顿,交通瘫痪,港英政府於是採取权宜之计,容许这种白牌车进入市区,令白牌车越来越受市民欢迎,数目不断增加。一九六九年,部分白牌车由九座位增加至十四座位,最后,政府为了加强对白牌车管理,在一九七○年推出白牌车合法化政策,由政府发牌,可以在香港、九龙及新界各地行走,并正式改名为公共小型巴士,即现时的红色小巴。因政府规定最多只能载客十四人的关係,“14座位”因而渐渐成为了小巴的别称。当年港英政府发牌数量是四千三百五十辆,多年来并无改变。

  一九七二年,政府在山顶试行私营豪华小巴制度,同年五月一日首条私营豪华小巴1号线(往来山顶至中环)投入服务,结果试验成功,遂於一九七四年正式实施专线小巴制度,至一九七五年,香港岛已经有六条绿色专线小巴路线。由於绿色专线小巴越来越受欢迎的关係,政府於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首次招标数十条绿色专线小巴路线,供公共小巴商或有兴趣的商人竞投,首批九龙及新界绿色专线小巴路线分别在一九七九年四月及十一月投入服务。随着时代发展,市民对公共交通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亦批出九龙市区及新市镇的专线小巴路线以供竞投。

  早期的小巴没有车头顶地点牌箱。一九七八年,各小巴陆续安装了车头顶地点牌箱,以便清楚地显示行车目的地。政府於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批准小巴由十四座位增加至十六座位。

  由於绿色小巴受到政府监管,政府为加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历年均鼓励红色小巴转为绿色小巴经营。一般而言,公共小巴须要有车辆登记及客运营业证(圆形标志贴於车尾),方可以载客及领取酬金;红色小巴的车辆登记人和客运营业证持有人,往往是同一人,但是由於绿色小巴营办商可以租用他人的小巴经营,所以同一辆绿色小巴,可以有不同的车辆登记人和客运营运证持有人。虽然公共小巴的车主可以申请将小巴从公共(红色)转为专线(绿色;九龙83A/83M、新界411及618线便是从红色转为绿色),或从绿色转为红色(只限与另一辆小巴互换牌照,不能单纯地由绿转红;但从红转绿则不必与另一辆小巴互换),但从历年的小巴分布数字看,绿色小巴的数目持续上升,而红色小巴则是不断下降。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政府就《2017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刊登宪报,将小巴的座位上限由十六个增至十九个;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立法会下午三读通过草案,於同年七月七日起生效,但非强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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