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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见\金庸写情\李忆莙

2019-07-22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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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的小说我看得不多,比较有印象的是《连城诀》和《倚天屠龙记》,实在算不上是金庸迷。因此不时还得问问那些金庸迷们,尤其是女性,问她们为什麼这麼迷金庸的小说?都说是因为金庸擅於写情。换句话说,她们迷的是金庸笔下的爱情。

  前些日,有个安娣跟我说,她看金庸小说看了几十年,堪称“资深读者”。忙不迭问她有什麼心得,她说金庸的小说写爱情都有一个主题,那便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又说金庸小说写情写得最哀怨动人的是《连城诀》。丁典与凌霏华的爱情之所以感人至深,是因为金庸写得细腻。那些让读者读得回肠蕩气的文字,实实在在都是用尽心思千回百转的。

  安娣看小说真的是不容小觑。她的鉴赏与审美观,并非只落到景物人事上。

  由此我联想到《倚天屠龙记》中的杨逍和纪晓芙的爱情。恰恰相反的是,金庸写这一段情,不但丝毫不细腻,更是惜墨如金,笔墨少得可怜。金庸写这一段情缘,由始至终,中间的过程,金庸都没有描述。只在纪晓芙为杨逍生下女儿,长至八、九岁了,眼见纸再也包不住火,才将实情和盘托出。但所费的笔墨也只不过是几百字而已。读者读到这裏,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弟子在道上遇到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约莫四十来岁年纪。弟子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说话疯疯癫癫。弟子千方百计躲避於他,可是始终摆脱不掉,终於被他所擒,力不能拒,失身於他。他监视我极严,教弟子求死不得。如此过了数月,忽然有敌人上门找他。弟子乘机逃了出来,不久发现身已怀孕,不敢向师父说知,只得躲着偷偷生下这个孩子……”

  可是,纪晓芙始终没有因为遇上这个“前世冤孽”而有所悔恨。她甚至为女儿取名杨不悔,更因不肯杀杨逍而宁死不悔!

  看到这裏,不禁掩卷长叹,为这一段金庸写来笔墨极少的爱情而浮想联翩……

  浮想之一:写情写到这麼含蓄,这功力是否在於深谙文言文的凝练?而在文字的凝练间,却又同时透着白话的自然与真切,这是怎麼的一种构思呢?

  浮想之二:这或许终究只是作家的笔底风韵罢,无关爱情,更无关纪晓芙的悔与不悔?

  浮想之三:从两个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发现最值得注意的是:“如此过了数月”。

  是啊,真值得注意。我们不妨想一想,这“数月”的日子,杨逍和纪晓芙是如何度过的呢?由此,我们便可把这一段情推向一个更为回肠蕩气的境界。然后,我才逐渐领悟到,写情,细腻不是唯一的法门。金庸的寥寥数笔,便把世间男女之情写到了极致。我不是金庸迷,看过的金庸小说真的不多,但却永远记住了这段寥寥数笔的爱情。

  结尾是杨逍垂垂老去,作为读者的我们不禁为之心酸……但只要想一想,为何纪晓芙宁死不悔?杨逍自有他的好,这好也只有纪晓芙知道,这是她的亲身感受到的历程,金庸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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