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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建筑\午门廷杖\祝 勇

2019-10-22 04:23: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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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广超先生说:明代的阁臣,对於皇帝(其实是任性地下放权力的皇帝),总有一种顽强的对立,每至“帝勉从之”方休。他们的“自信”,来自他们内心的正义感,就是儒家的治国安天下的理想。不像清代文臣,一律成了唯唯诺诺的“奴才”,这也是明代政治的亮点之一。

  於是,有明一代,廷杖,就成为皇帝和大臣们对话的一种方式。廷杖,就是打屁股,地点有时在紫禁城内,但一般在午门外。我们常听戏文裏说:推出午门斩首,其实在历史上,午门并没有用来斩首,如此神圣的位置,是不会用来砍头的。但是,午门之外,的确举行过廷杖。廷杖比斩首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还没有斩首痛快。廷杖是一种很残酷的刑罚,刑杖一般是由栗木製成,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还要包上铁皮,铁皮上还有倒鈎,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鈎就会把受刑人身上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来。如果行刑人手下不留情,不用说六十下,就是三十下,受刑人的皮肉也会被撕成一片烂麻。据说行刑的宦官受过专门的训练,就是用衣服包着一堆砖头,放在地上接受廷杖,行刑人要练到隔着衣服把砖头打得粉碎,上面的衣服却丝毫不损。

  朝廷不少官员因廷杖而毙命,即便不死,十之八九也会落下终身残疾。廷杖最高的数目是一百,但没有达到过这个数字,因为打到七八十下,人就已经断气了,廷杖一百,基本上是无法打破的纪录。不知那时京城,是否有医治廷杖伤病的专科医院。假如有,一定生意兴隆。

  廷杖开始还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惩罚,后来发展到打死人,成为一种杀人手段。明太祖时代就有廷杖,明成祖朱棣废除了廷杖,但朱棣死后十几年,明英宗就恢复了。被廷杖的官员,一般是一两个人,但在正德年间,在刘瑾的领导组织下,创造过一百零七人同时受杖的纪录,而时隔不久,这个纪录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时廷杖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一百三十四人,一百三十四个屁股,排在皇极殿下,两百六十八根棍子同时起落,这是多麼壮观的景象,永远被记录在紫禁城的史册上。

  廷杖的厉害,在於它不仅要命,还要脸,因为身为朝廷命臣,被当众脱裤子,是何等的有损颜面。当然,剥夺大臣们的尊严,是显示皇威的一种手段。一个统治者的威严,从某种意义上是通过侵犯和剥夺他人的尊严实现的。廷杖,以剥夺他人尊严的方式,来强调和捍卫了皇家的尊严。

  刑杖握在宦官的手裏,如疾风暴雨,落在文官的屁股上,执行着皇帝、或者盗取了皇帝名义的宦官的旨意,文官们手无缚鸡之力,从来没有掌握过棍棒。他们的被动捱打,反而透露出他们在态度上的优越感。他们看上去是屈辱的,但他们的屈辱裏藏着不可侵犯的莊严。

  在很多人眼裏,明朝是一个阴暗、变态的王朝,但话得两面说,没有黑暗,哪衬得出光明?近读龚曙光先生著作,读到一段话,於我心有戚戚,现抄录如下:“没有一部历史不遭遇黑暗,只要面对黑暗时有守护灵魂之光的知识分子,这部历史便会有光明的续章!”

(“内阁长夜”之五,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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