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艺文 > 大公园 > 正文

如是我思\手握武器的“我”\江河水

2019-12-26 04:23:5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如果查字典,我,就是指自己,亦即第一人称代名词。但查字典时,查的是什麼部首?是戈部。戈,是从商代到战国时期流行的一种青铜製兵器,秦朝之后就逐渐消失不见了。其实从化干戈为玉帛这句常用的话裏,就可以知道,戈是和战争有关的。

  那麼,我,这个字为何要在戈字部裏寻找?难道“我”也和战争的武器有关吗?抑或因为“我”字的左边是个戈字,所以便编到戈的部首裏?

  且来看看瑞典汉学家林西莉在《汉字的故事》裏的说法:“按照《说文解字》的传统解释,‘我’字表示一隻手握着一件武器。后世的学者引用甲骨文的字形提出另外的建议,认为‘我’字表示一件有三个尖的武器。还有一些学者引用金文,认为是两件武器相碰。”

  而骈宇骞著的《中华字源》对“我”的说法是:“……甲骨文的字形就是典型的‘象形字’,左边的‘三个齿’就像三个戈贯穿在一起,有勾啄的效用,齿尖锋利,啄入敌人的体内往回一拉,宛如锯子一样,杀伤力很强。这种多戈戟武器在湖北省曾侯乙墓中曾出土过实物。”

  我,这个象形字,发展到现在,已经完全表示自我,而没有了武器的意思。但想想在古代,特别是蛮荒时代,不但要面对野兽,更要面对邻族的敌人,手裏时常握着武器防身,是可想而知的事。

  林西莉也说:“如我们所见的,它(指武器)起源於国王和巫师祭祀和预卜吉凶的仪式中。大部分卜辞是讲述对邻国和部落进行的战争,‘我’手中握着武器,像国王那样唯我独尊行使自己的权力。”

  所以手裏握着武器的“我”,是古代的残酷现实,是无可避免的事。但随着人类愈往文明的方向走,“我”手中的武器便愈来愈没有必要了。当然,武器还是必要的,但不必时时握在手中,等有衝突发生时,才到兵器库裏拿出。

  英语的世界裏的我,当然没有我们甲骨文中的意义,但实际上,像美国,对枪械不作管制,不就代表美国成年人的我,拥有了杀伤力大的武器吗?这是文明的表现吗?

  又像这半年来的香港,暴徒不是常常带着棍棒、汽油弹、石头砖块甚至弓箭在身,大肆破坏吗?那些暴徒,他们的“我”,是不是倒退回甲骨文的时代?

  二十一世纪的我,应该是无“我”才对,怎麼还有那麼多暴徒的“我”存在?文明的教育,要加油了。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