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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烟雨/人马合一/白头翁

2020-07-23 04:24:0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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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马皮厚毛粗,牠不如纯血种的英国马挺拔,但更能适合野战,更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一代又一代的择优生殖,使之成为野生世界中顽强的战士。在蒙古草原,有数种毒虫和小咬、毒蜂,牠们疯狂时,能咬得驯鹿发狂,咬得狼群炸窝,咬得黑熊跳河,但蒙古马似乎并不害怕,牠们皮厚肉糙,皮肉在毒虫螫咬时会突然繃起,把毒虫弹落,其皮之厚超出毒虫之刺,扎而不透。

  蒙古马野,在数百种马中,实属最野的马。蒙古马兇时,兇相毕露,杀气甚浓,能逼走野狼。头马在与头狼相拚时,护群护驹的头马兇猛异常,不但直立相扑,前蹄狠踏,后蹄猛踢,中者非死即伤;更兇野的是蒙古马还会用吃草的宽厚门牙撕咬,据说只要被蒙古马咬上,会一口撕下狼的一层皮,犹如非洲河马虽然食草,但发怒、发狠之时,一口也能咬断狮子的脖颈。除非饿极了,草原狼是不会招惹蒙古马的,尤其是拖家带口的群马,那头蒙古马头马,敢和狼群拚命。

  蒙古马作为优秀的战马,“粗茶淡饭”即可。不像尊贵的英国纯血马,饲料都需科学配方,饲料稍稍一“粗”,即昂头不食,嗤之以鼻;也不像阿拉伯马、波斯马那样高贵,要精选的小麦、苜蓿,佐以乾果,而蒙古马不同,上堂为君,下堂为民,可以拱开积雪,去吃冰雪下的枯草。想起辛弃疾的几句词,不是言之蒙古马吧?“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成吉思汗的天之骄子,正应了苍天所赋,好马硬弓,天下英雄谁敌手?蒙古骑兵都佩戴一张拉力五十至七十五公斤的轻弓,其杀伤力应在三百米,而西方的弓箭一般在七十至一百米;如果是成吉思汗的重骑兵,皆配备强弓、硬弓,马上骑射,非马上民族,非自幼人马合一,非蒙古马的强壮,弓不能强开,箭绝非远射。这就是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鵰之谜。敌未至,则箭已穿心;敌未落马,则轻骑已至,挥刀斩首。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帝国让蒙古马写就了马在文明史上光辉的一章,彷彿尚能闻见马之长嘶,蒙古马却倏忽而来,绝尘而去。马的起源地在美洲,美洲被哥伦布发现以后,仅仅五百年,头插羽毛的印第安人,骑着健壮雄伟的北美良马几乎踏遍北美的所有草原荒山,马嘶长啸伴随着虎啸猿啼,印第安人谓之万灵之神,北美良马谓之神之伴随,神之双翼。“时不利兮骓不逝”,飘然而逝。数典难以忘祖。呜呼哀哉。

  世上有千里马乎?有伯乐乎?难道真如韩愈所言,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乎?(“相马”之七,标题为编者加,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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