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律师体制和服饰均仿照英国的模式。诉讼律师称作大律师(民间俗称“大状”),戴假髮,穿长袍。他们必须遵守“的士站守则”——不可拒绝事主的委聘。
大状好比的士哥,客人付钱就上车。
是真是假堂前问,有罪有冤庭上说。
白毛捲髮显身份,黑丝长袍受重讬。
法律面前讲平等,维护法治须尽责。
文、图: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