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是一名作家,也是一名思想家,在他的经典长篇小说,如《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我们读到的是一个诗人对社会暴力、阶级、人文主义之反思。一八八二年,也是托尔斯泰中晚年的写作阶段,他写成了《我的忏悔》,以自传形式讲述有关抑鬱、哲学与信仰的想法,以及他的罪过,身为文人的罪过。
“我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但是我发现这种想法无论以什麼方式表达出来,都只会招来他人的讥讽;而一旦我做了任何邪恶的行为,总能马上得到讚扬”。在邪恶合理化的社会,没有人真心相信良善,良善成为了愚蠢的代名词,作为文人的托尔斯泰只好写成一本忏悔录,记录自己的反省,以抗衡社会的伪善与犬儒。
托尔斯泰的忏悔是真诚的,是卑微的,是出於一个受敬仰的思想家之身份与高度。他写道:“我的错误在於:儘管我意识到了这个位置给我带来虚荣和迷惑,我却仍然留在这个位置上,认为自己作为一个思想者、诗人和教师,能够对其他人进行教导,而我对自己要教的内容却一无所知”。
这些错误的第一因,是托尔斯泰的写作,而且写出了受人瞩目的作品,“我开始写作,却出於卑劣的动机,因为我是为了获得金钱和奉承而写作的……作为一个思想者和诗人,我写作并且讲授一些自己并不了解的东西,因为我的笔耕得到了巨大的报酬,过上了舒适、奢华和浪费的生活”。托尔斯泰续说:“我们什麼也不能教导,只是製造了不计其数写满俄文的垃圾,我们的浮躁无以言表,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作品赋予作者之身份,作者因此有了说话的权力,但作者却浮躁地糟蹋了这种权力。这不只是托尔斯泰的忏悔,也应当是不少文人作者的忏悔。幸好,在这个城市,文人的诱惑毕竟比托尔斯泰所面对的少,至少,我们的笔耕不太会得到“巨大的报酬,过上了舒适、奢华和浪费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