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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碎片/米 哈

2018-09-28 03:17: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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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当侦探小说读者发现兇案现场的鱼缸破成了一地碎片,他们便会毫不犹豫以为这是兇手为了掩饰打破了眼镜玻璃所作的诡计。这个“玻璃碎片”诡计,在侦探小说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已经出现,早见於傅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於一九一二年出版的短篇集《歌唱的白骨》。

  在书中的〈布罗茨基命案〉,傅里曼笔下的宋戴克医师,带着他著名的“罩着威利斯登帆布的方形绿色盒子”以及这个“手提实验室”裏的各种侦查工具,侦破了一宗谋财害命的案件。破案的关键就在於宋戴克医师发现了现场散落的玻璃碎片,不单有死者的眼镜玻璃,还有另一种玻璃,后来证实是来自犯罪现场的一隻玻璃杯。

  当然,对於侦探小说稍有研究的读者都知道,宋戴克医师的所谓“侦查”,其实一点悬疑性也没有,当中没有任何谜团,既没有谁是兇手,也没有如何犯案的疑问。傅里曼的《歌唱的白骨》是第一本以倒叙法写成的侦探小说集,即在故事开首,案件便完完全全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兇手是谁、犯案原因,以至整个犯案的过程,都清清楚楚地写成了故事的第一章。

  接下来,作者便藉着宋戴克医师,以及他的神秘绿盒子,跟读者解释如何以科学方法与法医知识,从零碎的证物中慢慢推理出(读者早已知道的)兇手。因此,读者明白了显微镜下“红色羊毛、蓝色棉质纤维,还有某些黄绿色、黄麻之类的植物性纤维”之分别,以及如何以“安全漏斗、试管、摺叠式三脚架、酒精和一片石棉网”检验火炉中的余灰……有别於福尔摩斯“随口说了算”的推理,宋戴克医师的案件展示了钜细靡遗的法医办案过程。

  或许你会有疑问,既然傅里曼首创倒叙法侦探小说範式,而且是法医办案侦探小说流派的第一人,他的大名何以没有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呢?因为写得早,不一定写得好,如果你想从傅里曼的作品寻求巨大的阅听乐趣,恐怕也会掉了一地的眼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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