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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得九\叶歌

2018-10-03 03:17: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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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流媒体工作的老同学常在微信朋友圈裏转发员工如何提高自我素养的帖子。某日转发“怎麼做好中层幹部”的文章,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领导说一句,中层就要解读成三句;说三句,中层要解读成九句,这样才能领会上级意图,更好传达给下级。

  大领导责任重大,事务繁忙,的确只能抓大政方针,无法事无钜细,面面俱到。因此,中层就要承上启下,把言简意赅的上级政策吃透、细化,具体指导下级执行。这个建议的原本用意没大问题。所堪虑者,中层自以为揣摩上意得法,解读过度,执行起来又“歪嘴和尚唸经”,矫枉过正,把好事变成坏事。领导只说了三句,“办事能力强”的中层又多加了六句,谁知这些解读是否符合本意,执行起来又能否心想事成?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的例子,古往今来多得很。从宋徽宗的花石纲到明宣宗的促织,皇帝貌似无伤大雅的小爱好,都会引发一系列始料未及的后续反应;御花园水池的涟漪可能演变成印度洋上的海啸。古时还好办。朝廷才有话语权:皇帝总是英明的,做坏事的只是黑心肠的奸臣;变法的主观意愿是好的,都是下面执行偏差,才带来祸国殃民的后果。如今讲究民主法制,人人都有依法实施监督的权力、义务。一旦出事,上级一推了之的做法早行不通了。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也许是古今通例。但若大环境中流行的只是揣测上意,不“权变”就没法生存的潜规则,那麼强调提高个人素质於事无补。与其考验中层的“读心”本事,不如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按章办事,有一说一,凡事透明,哪怕出了偏差也能及时纠错,不至於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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