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会住青年旅馆。有些同时卖咖啡,做住客也做街客生意。一次我去纽约,就在这种店和五六个新相识聊天。都是二十出头,除了一个大叔,老是用拇指和中指托金丝眼镜。约莫四十来岁吧?自然不算老,儘管已不再属於“青年”旅馆。人大了就被认为该住酒店,所谓社会就是这麼一回事。
扯远了。总之那时我们在聊“为旅行可以去到几尽”。
那个叫做阿Jim的大叔说:“当然是有咁尽得咁尽,旅行就是超越自己。”一个像李安纳度的青年答:“纽约这种大城市能有什麼超越不超越。”阿Jim说:“我毕业旅行是去西藏,手提电话都没有,女友整整半年不知道我在哪裏,够唔够尽?够唔够超越?”
像爱玛屈臣的女生说:“一言不发,半年失踪?”“旅行就是这样。难道还要被女友绑手绑脚?”
爱玛屈臣耸肩。阿Jim继续讲他的西藏故事,讲他如何穿一双脱底波鞋蹓跶到甘丹寺,与喇嘛辩论转经轮的反智(简直是灵性的批量生产,他说),讲他如何不用三个月就变成地头虫,谈藏族风土人情听得旅人乐滋滋,尤其女孩子(至於风流韵事,我就不便多讲)。爱玛屈臣说他对女性和异文化不尊重,於是阿Jim又讲了他在澳洲内陆跟原住民大妈学编织,还帮她们带孩子。
爱玛屈臣才颔首:“这些可以算好事。”阿Jim说:“当然是好事。旅行本身就好,去的地方愈远愈好,做的事愈特别愈好,你们为什麼要留在纽约?”
李安纳度说:“如果能像你这样三四十岁仍到处跑,北极也能去。”
阿Jim“嘿”的摆手。
爱玛屈臣说:“今晚要一起去的士高?”众人齐声说好,唯独阿Jim没回应。
这时候,一个小女孩衝入,扑进阿Jim怀裏。飘逸的蕾丝长裙大概是用来Cosplay迪士尼公主的服饰。在她身后,一个女人左手右手各拎两个超市胶袋走来。
“银行的事办好了?”女人问。
“不是说在外面等吗?”阿Jim起身和他的妻女向门口走去,连一句道别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