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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叶歌

2019-01-11 03:18: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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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编剧、导演为什麼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受众如痴如醉?小说、电影、电视的逆转结局为什麼那麼引人入胜?作为被“骗子”(创作者)、“疯子”(表演者)操控的“傻子”,我们这些读者、观众容易上当又展示了什麼样的思维习惯?

  美国认知科学家Vera Tobin专门研究各类故事中的“惊奇”因素,藉此发现人类思维的盲区。她说,某些叙事手段就像魔术师的障眼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引人入彀,屡试不爽。比如,叙事视角能操纵观众的认知和情感,让我们不知不觉跟着情节走,而不会质疑自己最初的立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首本成名作就以兇手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直到结尾才揭开谜底。

  从成功的影视、文学作品推断,我们的思维盲区包括:以己度人,相信他人与自己的想法、情感完全一样;选择性忽视,只关注证明自己原来信念的证据;先入为主,总以第一印象推断后续;趋易避难,相信轻易获得的答案更可靠;事后诸葛亮,回想过往,总自以为当初早有先见之明。

  老实说,消费文化产品讲究你情我愿,顾客和商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捱。我们哪怕“被骗”也只会感到小说、电影有趣,让人惊喜,惹人遐思,因为这些都是虚构作品,不会对生活发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可是,要是平日生活中缺乏自省精神,就容易被思维定式误导,堕入自欺欺人、主观臆断的怪圈。坊间许多因偏见、歧视带来的醜恶事件,归根结底可能都在於当事人自以为是,不爱反省吧。

  如此看来,认知科学的发现远不只限於用来吟风弄月,评析文艺作品而已。智者临事当三思,力求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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