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传统名校中六毕业生在校园外拍照,老师屡劝不果,“情急之下而私下报警救助”。校方为此发出声明,文中有三点,首先“就事件对邻舍、道路使用者和警方造成的影响深表遗憾”,其次是校方承诺“检视日后处理中六学生最后上课日的拍照安排”,最后是向相关老师指出“不应在未得校方授权下,急於报警求助”。昨天藉此谈到成人世界出事只求自保的问题,今次纯粹谈谈声明的“修辞手法”。
第一点同时对三个单位“深表遗憾”,彷彿很大气,但有邻舍和道路使用者投诉吗?没有。声明明显把不相关的人拖下水。而邻舍、道路使用者和警方,受到的影响并不一样,硬凑成一块,省略了具体的事例,究竟是谁影响了他们,而他们受了怎样的影响,都没有在声明中反映出来。
第二点,是检视日后的安排,这是校方唯一暗示学校责任的一点,但用字中性,学校以解决问题的人的姿态登场,没有说明这次风波校方需要承担什麼。
第三点最值得注意,这是唯一暗示老师犯错的地方,就是老师“自把自为”未经校方同意而报警,重点是未经校方同意,而不是报警本身这个行为。这引申出两点:一、校方没有不同意报警;二、不是校方报警。
这样的声明,温温吞吞,不够理直气壮。对啊,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不够理直气壮。如果报警是必要,学生必须严惩,为什麼不直接写“为我校学生在校门外拍照影响邻舍及道路使用者,以及给警方造成麻烦而致歉”?如果认为是老师报警不近人情,小事化大,为什麼不直接说“因为老师的不当行为向学生、家长和警方致歉”?如果校方自己觉得有什麼做得不妥当,为什麼不直接把责任承担起来?
现今社会歪风是,以为编一套说辞,就能把责任卸掉。读书时期,老师不是教我们不要“卸膊”吗?但现在却以能把责任卸於无形为荣。记得小学时为自己的错误不断找藉口时,老师冷冷地赠一句“诸多辩驳”。面对这份声明,回忆当年老师的高大身影,突然为下一代倍觉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