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很久不见的朋友草妹吃饭,见她闷闷不乐。
“唉,被老闆摆了一道。”最初,草妹不愿说发生什麼事,但由於我没有追问下去,她就乖乖地和盘托出,这是她的个性。“我们公司,一直是早上十时上班,晚上七时下班。老闆几个月前说,想把上下班时间都提早一小时,即是早上九时上班,傍晚六时下班。对我来说其实也没差,於是上个月开始实行新的上班时间。实施了之后,其实我上班的路途会塞车,繁忙时间嘛,所以比想像中早了出门口,但也没关係,这是自己运气不好。岂料,昨天老闆开会时,大骂我们一到放工时间就下班,对公司没有归属感,下令每天一定要‘开OT’,至少六点半才走,最好是七点鐘。”
“那是一条‘毒计’啊,变相每天多上班一小时了。”我呷一口茶,说。
“对。如果有需要‘开OT’,没问题,工作是需要如期完成的,我也预备了时间。但规定要加班是一个什麼样的逻辑?难道下班时间只是一堆没意义的数字?”
草妹的故事,只是冰山一角。香港的打工仔从来都有责任感。责任感经常被老闆利用。我对“开OT”的理解是,公司因为突发事件,或一年一两次的非常时期,请员工“拍硬档”加班,员工为大局着想而牺牲私人时间为公司出力。事情完结后,老闆甚至会请食饭答谢。这才是正当的、劳资双方互相尊重的工作环境。但香港并不是这样,OT是常态。如果一间公司,员工总是贡献自己的私人时间出来,代表什麼?代表公司根本不够人手;如果公司因为员工OT而得到更高的利润,出力的是员工,赚钱的是公司,那不是剥削,是什麼?
从前,OT有钱收的。打卡不是用来规限员工準时上班,而是要记录员工上班时间付OT钱。如今,老闆不怕工作没有人做,有人又不介意“牺牲”,当我们害怕,就只会退却;人人都害怕,社会就再没有公道。
草妹吃过饭后,又回公司“开OT”了。只能呻,但什麼都不能做,就是香港打工仔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