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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录\也谈NBA\苇 鸣

2019-10-14 04:24: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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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算是个颇为资深的篮球迷,有着四十多五十年的球龄。

  从小长得比较高瘦,热爱团队运动,所以由小学四、五年级起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学校代表队的主力成员之一,加上我适应能力较强,球队中各个位置都打过,也曾在校际比赛中拿过冠军,甚至还曾兼职当过某女子中学球队的教练。那时候的我还有一手很好的远投,教练们常常慨叹:“可惜校际比赛是打业余条例,如果是打NBA条例多好啊?职业赛有三分球啊。”就这样我开始关注NBA,也一直很认同该联盟所主张的专业主义。

  从七十年代初起我就开始观看这个职业联盟的球赛,至今不辍。一代又一代的篮球巨星如天勾渣巴、魔术手莊逊、小鸟拉利布特、摩西马龙、米高佐敦、柏宾、奥拉祖云、奥尼尔、高比、邓肯、勒邦占士等等,都成了朋辈间耳熟能详的谈助。对我们而言,篮球就是篮球。NBA的球比CBA的好,这是事实。在队际的体育竞技面前,除了专业、技巧、团队精神和比赛战术之外,不涉其他。

  而NBA却一向有着一套符合职业运动行业要求的社交辞令,联盟上下事实上都不成文地在遵守,譬如说你不能因自己的喜恶,公开表达出明显的种族歧视、文化歧视、语言歧视、宗教信仰歧视、性别歧视、性取向歧视、阶级歧视等等,甚至私下说都不行。NBA并没有所谓的绝对意义上的“言论自由”,你连赛后批评球证错判的言辞都不能太直接。总之,一切有一套规範摆在那裏,违者轻则警告兼罚款,重则被永久逐出联盟,案例之多,资深球迷都知道,就不一一细表了。

  最近NBA火箭队总经理莫雷和联盟总裁施华先后表达了伤害中国球迷感情的言论,至今还以享有“言论自由”来强辩。如果有一位NBA人说:“我支持以恐怖主义模式来推动加州独立”,请问NBA容许这样的“言论自由”吗?别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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