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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中年/街头表演/轻 羽

2020-01-15 04:24: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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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化的艺术活动乃是现代城市其中一个文明指标。所谓多元化,并不代表各项活动都必定是优质水平,也不能单以票房和观众数字来衡功量值。多元化就是百花齐放,传统与新颖,大众和另类,全都可以互相包容。因此,除了在剧院、音乐厅等室内场地的演出,户外及街头表演也是一种极具特色的艺术活动。

  户外表演的观众可能来自四面八方,甚至只是一些偶然路过的市民,稍作停留,观看一会。大部分户外表演都与环境产生极大连繫。美国的麵包与傀儡剧团,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崛起,其演出都在户外嘉年华会或特别节日举行,内容与城市发展有密切关係。台北的云门舞集亦经常进行户外舞蹈表演,二○一八年秋天举行“池上秋收稻穗艺术节”,舞团在稻田之上搭起简约的舞台,舞者背山面水地在观众面前起舞,令人看得心往神驰。

  个别艺术家或艺团喜欢在户外进行表演,另有一些特定的艺术或文娱活动,刻意在街头举行藉此与基层民众作出更直接连繫。八十年代中期,每年春节之前的星期日,中环遮打道被劃作行人专区举行“艺穗节”。主办单位在筹备阶段会接受任何艺术团体申请,然后在遮打道劃分不同的区域,让艺团从早到晚轮流演出。艺团可因应自己节目的目的和质素,自行决定是否向观众收取报酬。大部分观众对於自己喜爱的节目,都会给予鼓励性的打赏,以作支持。“艺穗节”其后转化成为艺穗会,以中环的旧牛奶公司为基地,持续举行不同形式的艺术活动。

  近年香港某些公园亦出现一些户外歌唱活动,如果目的是为了娱人娱己,那便应该予以支持。若果活动涉及商业甚至色情成分,那便不应继续进行。事实上,户外或街头表演都有其独特性,不应含混地胡天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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