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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岁月/乱世重典/凡 心

2020-07-08 04:24: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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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年和二○二○年在香港注定是极不平凡的年头。互联网有记忆,香港人有记忆,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都一定会记得“黑暴”那些堵、烧、打、砸的恐怖画面,也记得人人出门戴口罩的疫情生活。二者比较,治安的混乱,人身的安危,特别是“私了”成风,更令市民忧虑。

  去年的六月至今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前,可谓是香港乱世。“港独”与暴乱分子作恶多端,虽政府与警方已全力止暴制乱,但法律的缺失,对公然鼓吹并勾结外国势力实施“港独”、恶行纍纍,甚至身有血、命债的人未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乱世之时,宜用重典,这是历史各朝代的治国重器。

  查资料,“乱世重典”一句,最早见於《周礼、秋官、司寇》一书,“司寇”一职需掌管的三典如下陈述: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最后一句意为:当社会出现混乱时,宜用严苛的法律手段惩治恶人恶行,以达到社会大治。

  这一理念,还见於明朝明太祖朱元璋的治世方略。元末明初,社会犯罪特别是官吏贪污现象严重,朱元璋放话:“吾治乱世,非猛不可。”这一思想体现在《明大律》的法典中,那裏规定对严重违法者施以凌迟(用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枭首(把人头斩下高悬示众),对阴谋犯上、意图作反者更是毫不留情。蜀国丞相诸葛亮、晚清重臣曾国藩,也都是“乱世重典”的信奉者和实施者。

  香港国安法对香港的行稳致远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大法当前,香港市民看到,乱港、“港独”的头目已纷纷求退,“身上有屎”的仓皇潜逃,也还有亡命之徒在作最后疯狂的挣扎。那就拭目以待看看:法律重典之下,他们还能蹦跶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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