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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中年/疫下的艺术更生\轻 羽

2020-09-22 04:24: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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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以兼职身份协助一个剧团的艺术教育项目,活动内容分为不同部分,首先教授参加者戏剧表演的基本知识和技巧,然后进行不同课堂的训练,整体以一年时间让参加者最终可以在观众面前表演一齣短剧。这类艺术教育项目在香港甚为普遍,大多在中小学或社区组织进行,希望透过参与戏剧的过程,提升学生对艺术的兴趣,以及发掘自我的潜能。

  我们这个计劃却较为特殊,在香港惩教署支持之下,我们以在囚人士为对象,於其中一间惩教所作为基地,开展这个别具意义的“艺术更生”项目。我的职责是协助推行整个项目的行政运作,感受至深。

  从前,对於犯了罪行而被判刑入狱的人士,坊间会称为监犯、囚犯,粤语甚至有蔑视成分的“监趸”,现在则称为在囚人士、囚友。他们处身的地方,从前称为监狱,现在香港已修正为惩教所。《左传.宣公二年》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现代社会的概念是惩处犯罪者之余,更重要是教导他们改过自新,以至学习自己能力範围之内的谋生技能,好让刑满之后重投社会,重新做人。

  某些西方国家早有为在囚人士开办戏剧艺术项目,目的是藉艺术陶冶心灵,扩阔思维,重新思考人生抉择。可惜受疫情影响,我们的艺术更生项目进行了不到一年,基於防疫理由而没法持续进入惩教所与囚友进行活动,故此需要暂时中止。以往一年,我曾多次到达惩教所。门禁森严,每次都要经过严格检查才可内进。囚室环境当然与社会上其他场所大相迳庭。囚友的纪律虽然良好,但怎也是与外界隔绝。疫情之下,以往惯常的亲友探访时段亦受影响。这些亲身体会令我觉得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被囚最终都会失去自由,抱憾终生。

逢周一、二、三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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