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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法律的反思\夏有风

2020-12-31 04:24:0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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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往往是反思的时候,人们回顾一年的得失,总结经验。不仅我们需要反省才能进步,法律制度也一样。

  法律必须跟上社会及科技发展的步伐,否则就会被时代抛弃。倘若法律裹足不前,无法有效地解决人们实际面对的问题,人们就会寻找法律以外的解决方法。当法律被边缘化,法治就会失去它的根基。

  自二十世纪下半叶,普通法地区纷纷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专门负责向政府提出法规方面的改革建议:哪些法规已经过时应该废除,哪些法规的成效欠佳理应修改,哪些方面需要新的法规。在香港,这项工作由一九八○年成立的法律改革委员会负责。

  法规的更新固然重要,但它只是法律制度的冰山一角。健全的法律制度还需要公正的司法机构、德才兼备的律师群体、全面的法律教育等等。当我们将注意力都放在法规的修订上,其他的法制议题就很容易被忽略。因此,本专栏特意将位置留给那些经常被“遗忘”的法制议题,例如法院的政治化及法官的偏见,律师在客户利益及社会责任之间的取捨,法学院对法律的殖民主义、性别歧视等“黑历史”的沉默。

  为何社会很少探讨这些议题?因为它们触及社会的深层矛盾,令既得利益者尴尬不安,所以往往被巧妙地迴避。香港不乏这样的例子。最近,不少人士质疑法官在判案中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面对这项严重的指责,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没有直接回应,而只是将抽象的法律原则覆述了一遍,并强调司法独立与政治无关。法院是否政治中立?看看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紧张程度,我们就心知肚明了。

  年底是反思的时候,希望我们和法律界都能坦承面对自身的问题,在新的一年有所成长。写了近一年的专栏,我将暂时停笔,以便对今年谈及的议题做更深入的思考,期望以后带给大家更多有意义的法律观点。感谢各位的陪伴,祝您们新年快乐!

暂别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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